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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连房事都向父母汇报 妻子诉讼求离婚
  日前,广东省始兴县法院判决了一宗离婚案,提起诉讼的是阿兰和阿金。2011年他们经人介绍认识。婚后,妻子阿兰发现,阿金为人缺乏主见,连行房事这种隐私都要向父母汇报。阿兰觉得无法忍受,提出离婚。阿金没有反对,只要求返还彩礼。   像阿金这样,缺乏主见到这种地步,可算是奇葩一朵了。虽然没有更多资料可以进一步说明阿金为什么会长成这样,不过,也有不少同类的案例提示:这有可能是心理的发展性问题。   何为心...
自愿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后孩子归母亲抚养 祖父母有无探望权
  网友“单身青哥”:我与王某于2014年离婚,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母亲王某,我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离婚后,我前妻王某不但不让我看望孩子,而且也不让我母亲(孩子的奶奶)看望孩子。请问:我母亲对我的孩子有无探望权?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你是孩子的父亲,你前妻王某不能剥夺你对孩子的探...
用婚前财产在婚后买房 离婚之后房算谁的
  离婚4年,吴明发现前妻李芳经营着一家自己并不知道的店铺,而该店铺是两人存在婚姻关系时购买的。离婚时为何不分割?吴明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2011年,吴明与妻子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协议,将婚后房产进行了分割。   离婚后,两人都开始了新生活,而让吴明没有想到的是,朋友告诉他,李芳在沙湾县开了一家小店,并已经营多年。   为何这件事一直没听前妻提起?吴明带着疑问,查询相关...
变更抚养权须符合法定条件
  离婚后,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变更抚养关系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
女子起诉离婚:谁是我丈夫?
  弟弟想结婚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便用哥哥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证。弟媳和弟弟不愿在一起过了要离婚,该告谁?近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弟媳诉丈夫哥哥的离奇离婚案件,法院最终驳回了弟媳的起诉,建议弟媳去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婚姻登记,或通过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民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   2010年,李二与陈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李二未达到法定结...
协议离婚可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
  协议离婚可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
6岁男童因父母离婚起诉父亲索要房产获法院支持
  父母离婚后,6岁男孩小乐(化名)起诉父亲、爷爷、奶奶索要房产。近日,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乐的起诉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并判定涉案房产归小乐居住、使用。   父母离婚 儿子告父亲索要房产   2005年12月,王先生与孙女士登记结婚,2007年10月,二人生下了小乐。但小乐的出生未能增进王先生与孙女士的夫妻感情,双方不断因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3年7月,经通州区人民法院调解,孙女士与王先生达成离婚调...
离婚协议财产赠予撤销权的法律适用
  离婚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财产分割的内容是离婚协议的附属约定,属于《婚姻法》调整的内容。依据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婚姻就财产分割到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案情]   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双方约定赠予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李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引起纠纷。   [析案]   有观点...
诉讼离婚案件程序流程
  本文介绍诉讼离婚案件程序流程和离婚程序,有关管辖、诉讼代理人、起诉与受理、调解、一审、二审、再审等法律常识。   (一)管辖   1.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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