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尽夫妻间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无性婚姻的诉讼应该注...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
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形: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时常会破罐破摔,尤其是当孩子表达不愿意随他(她)而生活的时候,还会迁怒于孩子...
法院审理查明,孙先生与湛女士从小青梅竹马,2005年10月份结为夫妻后,孙先生因工作需要在外跑业务,不能天天与湛女士相伴,湛女士怀疑孙先生有外遇,孙先生每次休班回家,湛女士总是无端与他呕气、吵架,致使双方感情出现裂痕。
为了维持婚姻,2006年12月份,孙先生在湛女士的要求下,订立了上述协议。谁料,之后双方感情不但没有好转,湛女士反而变本加厉,经常到孙先生单位无理取闹,致使双方感情破裂。孙先生无奈之...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嫁妆、聘金、婚后财产以及亲属间债权债务,以及包二奶甚至重婚等的情况,往往缺乏证据,导致案件争议很大。而是否能够取得充分有效的证据,是否能查明案情,往往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在不久前代理的一起雷某与陈某的离婚案中,笔者作为原告妻子雷某一方的代理人,明知雷某所说的其夫陈某与二奶在外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生有一女)的情况可信度较高,但却难以取得相关证据,缺乏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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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婷婷(化名),女,13岁,汉族,邢台市第十一中学初一学生。11岁时,其父母因感情不合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未征求婷婷的意见。婷婷被判由其父抚养,其母不支付抚养费。婷婷随其父生活期间,多次遭到父亲的殴打,故产生随母亲生活的想法。2004年寒假,婷婷找到离婚后一直与姥爷生活在一起的母亲,并度过新春佳节和整个寒假。寒假开学后,有一天下午,放学后婷婷因未按时回家,其父便学校老师打电话找婷婷...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律师对规定的理解不正确,导致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导致不必要的时间浪费,也增加了法院和当事人的精力消耗,就法律的规定,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分析如下: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作为证明夫妻双方存续的重要的法律文件,在办理协议时,是必须出具的,如果当事人不能出示结婚证,则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受理。 需要先补办一张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其他导致婚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婚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种情形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二、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三、婚...
夫妻经民政部门批准离婚,协议将原男方名下的双室产权房屋转给女方,请问房屋产权过户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整个过程需要那些费用? 鞍山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属于转移登记的一种,就是离婚更名。办理此登记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离婚协议和房屋产权证。在办理的过程中需要缴纳维修基金和登记费。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这种更名的时候需要双方同时到场。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应向何地法院提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