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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婆给老公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位读者来信咨询:结婚后,我和老公因没有婚房而一直住在公婆家,期间,我和老公的工资全部交给公婆,由公婆支付日常开销(因为没有分家)。3年后,公婆出资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房产证上写我老公的名字。当时我没有提出异议,房子装修后,我跟老公搬了进去,两人一起还贷两年。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有我的份吗?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英芳解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
夫妻假离婚买2房复婚后再离 房产分配起纠纷
  尽管房屋限购令已经离我们远去,但当年“假离婚买二房”热潮的影响仍在持续。近日,园区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假离婚最终闹成真离婚的案子。   自限购令出台,不少夫妻想到了利用假离婚的法子降低购置二房的成本:双方协议离婚,房子在一人名下,另一方则成为无房产的单身族;然后由无房的一方开具单身证明,凭单身证明享受第一套房的贷款优惠。   刘先生看中了一处楼盘,不料限购令一出,原先已拥有一套房产的他要...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办法技巧
2.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 2.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 忏悔书 、 认错书 、 保证书 、 协议书 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遗赠个人部分
  网友张女士:我父母有一套住房,我妈想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以遗嘱的方式赠与我。请问,她能否在遗嘱中约定份额?   江西久保律师事务所肖卓孝律师: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是可以依法处分的。但由于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财产各自的具体份额多少是不确定的。只有在产生终止共同共有关系的事由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才能确定具体的数额。   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以遗嘱的方式对其共...
房产证写孩子名字 离婚时能要求共同财产分割吗?
  导读:房产证写孩子名字,离婚时能要求共同财产分割吗?下面由小编通过具体案例为你分析。   案情:   在某企业上班的杨小丽与丈夫王和平于2013年5月用共同的积蓄购买了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杨丽与王和平的儿子当年17岁,杨丽与丈夫王和平购房时,以儿子王小涛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只写了儿子王小涛的名字。   2014年6月,杨丽发现丈夫王和平有外遇,于是与丈夫王和平闹离婚,王和平以这套90平米的商品房是夫...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提出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实施了重婚、同居、遗弃、虐待等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行为,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失要求过错方赔偿。 离婚过错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实施了重婚、同居、遗弃、虐待等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行为,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失要求过错方赔偿。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起源于19世纪的法国。 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46条规定: 未经...
201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
  新婚姻法解释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一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改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的个人债务。   201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   一、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
兰州:离婚房产有争议 通过竞价算补偿
  夫妻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在财产分割中一套共有房产引发二人最大争执。崆峒区法院在审理此起离婚案件中,采用竞价方式对房产进行了分割,出价高的一方得到楼房,并按出价的一半补偿对方,使得离婚案件顺利审结。   党某与饶某是同一单位职工,2000年4月登记结婚,在共同生活中常因家务琐事发生矛盾,两人曾有3次诉讼离婚经历,虽经崆峒区法院两次调解和好、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但夫妻关系并未改善。   2014年3月,...
离婚损害赔偿的伦理内涵与制度完善
摘要:离婚损害赔偿立法在我国已有百年历史。从其发端于《大津民律草案》到其被界定于《婚姻法》修正案,均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诚信、人格尊严、公平公正为伦理内 摘要:离婚损害赔偿立法在我国已有百年历史。从其发端于《大津民律草案》到其被界定于《婚姻法》修正案,均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诚信、人格尊严、公平公正为伦理内涵。探寻离婚损害赔偿的立法流程和制度架构,有助于廓清我国现行离婚损害赔偿...
上海市对共同财产的地方性规定
  导读:随着夫妻双方感情的破裂,必然发展到婚姻关系的终结,也就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因此,在绝大多数的离婚诉讼过程中,争议的焦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那么共同财产又有哪一些呢?一些特殊性的财产又应当如何定义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呢?通过本文的解析,你将获得一个满意的答案。   (一)关于投资收益: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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