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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订立的婚内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案情】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家庭各项收入均由张某保管和开支, 2007年7月,王某因做生意向张某支取57000元,并在王某的要求下向王某立下借据一张,写明今借款人民币57000元,借款人为王某,借款时间为2007年7月6日。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很大,争吵不断,2009年1月,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偿还其欠款57000元。      【分歧】      对本案的处理有三种不同意见:...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证据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办法:   1.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
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
留下聊天记录起诉离婚
  市浑南新区的小杰(化名)在丈夫的QQ聊天记录上发现,丈夫长时间与同一个人聊天,语言暧昧,说的话大都是夫妻间才能说的话。小杰认为丈夫有婚外情,向法院起诉离婚。   小杰今年34岁,丈夫王全(化名)35岁,俩人经朋友介绍认识的,2007年结婚。小杰说,婚后第二年,她无意间在丈夫的QQ聊天记录上发现,丈夫与一个人聊天次数十分频繁,而且语言暧昧。   今年1月,小杰与丈夫分居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在等待法院开庭阶段,...
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时能否要求共同偿还
  问:我与张某于1996年恋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1998年张某染上赌博恶习,常常夜不归宿,对我母子的生活不闻不问,也不向我交任何生活费。我单位效益不好,工资微薄,难以维持母子的生活,迫使我时常向亲戚和邻居借钱,先后所欠之债1万余元。他有时回家,我就向他索要生活费,他不是打,就是骂……我实在呆不下去,就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我母子俩人已与他分居两年多了。分居后,他依然嗜赌成性,不思...
离婚举证
  每个人都不愿意打官司,不论原告还是被告。而“法庭上见”,几乎全都是对于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后果。因此,作为原告,在起诉前,一定要注意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因为目前,上海法院一般都能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时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简易程序一般为十五天,甚至有七天的,普通程序一般为一个月)内没有举证,法院当然不会主动告之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
丈夫债权未收回 遗孀诉请获支持
  丈夫生前借款给他人,经多次追索,均未能收回。死后,妻子作为财产共有人和继承人,诉请法院获准。9月10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钟某向原告熊某偿还借款15000元,并按约支付利息。   原告熊某的原丈夫肖某与被告系朋友关系。2007年,被告因生意周转资金不足向肖某借款,并口头表示过一个月就还,基于朋友关系,肖某遂出借15000元给被告。可借款过了一年,被告分文未还。2008年3月5日,肖某找到被告,要求其...
婚外情取证要注意的
  婚姻本当是美好、温馨、幸福的代名词。但实际生活中,婚姻的小船却时有触滩搁浅,“婚外情”已成为夫妻感情的最大杀手之一。 生活往往戏剧弄人,曾经的海誓山盟、海枯石烂,今日的恶目以对。是多么地让人心痛、你是否有满腔的怒火要喷发出来? 而面对背叛多年感情的他(她),你又能做些什么呢?要离婚?索赔?就需要婚外情取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及<<新>>第四十六条...
给公公治病的赡养债务 夫借钱妻也得还
   镜头回放   2004年6月,家住海淀区的沈某因父亲住院,向同事小赵借了2万元现金。2005年6月,当小赵再找沈某时,却怎么也联系不到,小赵只好找到了沈某的妻子。但沈某的妻子却说,她正在和沈某闹离婚,这笔钱是丈夫借来给公公看病用的,和她无关,应由沈某自己来偿还。请问沈某的妻子的说法合法吗?   律师分析   据最高法有关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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