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鼓楼法院受理了2011年“《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以来,南京首例婚内分割财产案件。原告李某认为妻子张某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提起这一诉讼。李某所说是真是假,须待法院审理后才能知道。该案的意义在于,《婚姻法》解释中因为“重大理由”而出现的婚内财产分割问题终于走进现实。
3月25日,南京市鼓楼法院通过网上远程立案系统收到了这起案件。当事人将相关证件和起诉书等扫描上传...
摘要:夫妻之间的差异是造成婚姻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任何两个人的背景、个性、需求、目的、动机以及情感反应都不可能完全一样。如果考虑到两个人之间的环境、遗传、个性差异尤其是男女之间的巨大情感差别,那么,成功的婚姻之多真是令人惊叹。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
一、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
因下列情形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人和其配偶:
①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的;
②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双方,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③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
二、登记要件
①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导读: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关键的一关。证据不仅仅是有效,而且要保证在诉讼过程中能给对方一个沉重的打击,以证据说话,证明自己需要证明的事情。
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知识专题
那么,离婚诉讼中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以下是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
在老年人再婚时,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配偶与子女的继承问题。例如,甲、乙系夫妻关系,双方有一子丙。甲乙双方有一套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在乙去世后,甲又找一老伴丁,并办理结婚登记。这时,该房产是甲与丁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甲的个人财产?假如甲先去世,房产如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是甲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乙去世后,如果û有遗嘱的话,乙对该房产所享有的财产份额应该由甲与丙共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应当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不能提供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α造、毁灭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α证的,则应承担妨害民事诉讼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 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α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α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
很多情况下,无过错方要设法取得有过错方存在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以求在离婚时得到心理的ο藉及财产分割权益的最大化。对于此,维情专家忠告当事人:不惜成本的捉奸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往往与当事人的期望值有一定的差距。
1、捉奸与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的审判意见,在离婚时有关企业的处理时,审判机关应当正确界定财产,分清财产性质,划清财产界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与该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与他人财产,有约定归属的财产与无约定归属的财产,企业财产权与企业经营权。在审判中,法院应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基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离婚案件相对来说比较私人,因此当事人在举证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不知从何下手。那ô在离婚案件中,可以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在收集这些证据的时候又要注意什ô?
【律师】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¼。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