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方式 。离婚无过错方所受损害有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害以损害赔偿财产责任的方式来承担。非财产上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
答:1、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方式 。离婚无过错方所受损害有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害以损害赔偿财产责任的方式来承担。非财产上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
案 情 原 告:马珂凡,女,32岁。 被 告:路尧,男,34岁。 第三人:王玉华,女,64岁,系路尧母亲。 1989年元月,原告马珂凡与被告路尧结婚。婚前被告家有主房三间、偏房两间及一间简易房。原、被告双方婚后一直居住其中两间。1995年9月,路尧父亲路德政去世,当时收礼金6800元。被告父亲去世后,原、被告仍居住在原住两间房屋内,与被告家人一直未进行过析产,也未就问题进行任何协商处...
法律咨询:由于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且丈夫有外遇,一年前我与丈夫诉讼离婚,平分了财产。近日,我得知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还用我们的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住房,现在供其和其女朋友同居,请问,我能够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吗?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与取得的个人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中 】 一、案情 今年39岁的桐乡市灵安镇建福村村民钱玲秋,1986年与同乡的退伍军人许某结婚,1987年生下儿子许某某。婚后的十余年里,一家人和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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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今年39岁的桐乡市灵安镇建福村村民钱玲秋,1986年与同乡的退伍军人许某结婚,1987年生下儿子许某某。婚后的十余年里,一家人和和睦睦,感情很好,还被村镇评为"五好家庭".然而,这样幸福的日子随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
离婚过户的车辆,出车险后能否要求保险公司依据保单赔付? 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愿意将自己名下的车辆过户给另一方,除了需要将车辆过户外,在汽车购买了保险以后,一方还需要配合另一方办理保险合同的变更手续。否则,在没有变更保险合同的前提下,新的所有权人,不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在出险情况下,其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在车辆转让的过程中,离婚的夫妻双方基本上不会忘记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婚姻也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首次确立与2001年4月28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婚姻也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首次确立与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的《》,最高人民法...
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如何防止离婚时夫妻一方暗中将财产转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两部分,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而夫妻共同财产则要进行分割。有些离婚的当事人为了把财产据为己有,想尽各种办法把共同财产事先转移,以达到让对方少分甚至不分的目的。更有甚者还要把对方的财产也转移隐藏。这都会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伤害。那么,该如何防止对方暗中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转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