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等案件的当事人能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使原告预先实现未来判决中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解决原告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案件从受理到结案,需一定的时间。有些原告是其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面临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起诉的,如等到法院结案后再由被告给付金钱或物品,会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为此,人民法院在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
【案情】
张女士想问:
我是一位很普通的女孩子,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兩年时间了,我们將要结婚,但是我有一个问题想好好了解清楚,請您帮帮忙。男朋友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后来离婚了,有一个儿子,当时判給了女方。男朋友說当时离婚的時候已將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都付清了,我想请问,这样一次性的付清,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吗?我很困扰,向您求解,望能回答!
【评析】
夫妻离婚时,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
1、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抚养费标准是一个相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面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不从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固定收入的,一律将上述规定,作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造成抚养费给付明显不合理。如,有这样一个案件,父母双方各自月收入高达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7号
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00二年八月二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
第一条 为了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本市财政、物价、卫生、审计、监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女婴小渔,现在只有三个月大。本应是在母亲怀中嗷嗷待哺的她,却不得不作为原告走向法庭,面对人生中的第一场诉讼,而被告正是她的亲生父亲。
小渔的母亲张某诉称,她是外地人,与被告相识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便怀上了小渔。然而,在妊娠进行五个月时,她却意外的得知,其实被告是有家庭的。当时被告向张某承诺很快就会和现...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4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罗禅皓,男,199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远景路141号301房。
法定代理人王小燕,女,197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远景路141号301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锡乐,男,1963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民怀街43号。
上诉人罗禅皓因抚养费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
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下面,笔者仅就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司法实践作一归纳。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男女双方协议一方放弃要求另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时,在不损害子女的财产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