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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问题
  【案情】   原告赵颖与被告黄伟是一对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个副食品批发店,生意还是比较兴荣。由于双方婚前是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的,并没有过多的接触,接触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因此婚后双方经常因为一下家庭琐事而争吵,甚至出现打架的情况。随着双方矛盾越来越大,原告赵颖决心与被告离婚,同时共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然而原告赵颖并不知晓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将家中积累了10万元投资到当地一个瓷厂,每年收取红利...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网友提问:我和丈夫结婚11年,因为感情破裂,现在正向法院申请离婚。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我们曾经购买过一些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请问应该如何分割这些财产呢?另外4年前,我丈夫还以个人名义在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但我并不是这家公司的的股东,他愿意转让部分股份,请问我能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吗?   律师回答:根据最高院2003年12月2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
离婚时发现妻子有数百万隐形财产 能否要求分割
  丈夫每月上交工资,妻子却与他人同居   詹某称,他与妻子王某于2008年结婚,结婚时在开封天下城小区购买房产一套。两年后,妻子生下儿子小凡。   詹某在起诉书中称,王某生下儿子后,即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由于他一直在外地工作,为了让妻子回心转意,他把每月8000多元的收入都交给妻子,并支持她开店做生意。2013年,詹某回家探亲期间发现,妻子竟与他人同居,于是怀疑儿子小凡不是亲生。随后,他委托一家医疗机构进...
2015年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
  导读:2015年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该怎么分,属于婚后财产怎么分?以下是沪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2015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   2015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分割婚姻财产被欺诈 诉求不准确被法院判驳
  为照顾孩子权益,男子与妻子离婚时约定将共有的一套房屋分给女方和两个孩子。事后,男子发现孩子非自己亲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但未要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12年后,男子再次起诉要求确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7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   1981年,陈明学与何丽丽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收养了一女陈小芬。1991年12月,何丽丽生下了一个儿子陈国新。1999年10月,陈明学与何丽丽因性格不和,在婚姻管...
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2006年3月,方某因结婚需要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11万元。同年10月,方某与乔某(女)结婚,婚后一直在该房居住。2010年7月,由于双方感情破裂,乔某提出离婚,双方对房屋属方某婚前个人财产无异议,但对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同共财产产生较大争议。方某认为,房屋(离婚时的市场价值为20万元)系其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属其婚前个人财产,因此以其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房屋增值部分)自然而然地应...
怎样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导读: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
谁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就会吃亏吗?
  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原则判决。离婚时在财产的处理上,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物,原则归个人所有。这些规定都明确了夫妻离婚时财产处理的具体办法。因此,根本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在财产分割上吃亏”的问题。 ...
如何分割复婚再离婚财产?
  2003年5月,小杨与结婚不到两年的妻子黄某到法院打离婚官司。当时为了使妻子黄某同意离婚,小杨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同意把婚后积蓄的6万元存款都给黄某,随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由于找不到住房,离婚后两人仍住在一套房子里。2004年1月,两人又登记复婚。复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再度破裂,黄某提出离婚要求,小杨表示同意,但要求对6万元存款进行分割。由于对这笔存款的所有权发生分歧,两人再度上了法院。   在法...
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夫妻分居期间彼此û有联系,此期间各自所得到的财产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很多离婚当事人因此而认为此期间所产生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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