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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许某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
  上诉人(原审原告)简立业,男,1952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现在深圳市新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住深圳市福田区新洲祠堂村8l号70l房。   委托代理人庄嘉辉,广东嘉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谢湘林,广东嘉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助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许娟,女,1955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深圳市福田区新洲祠堂村81号601房。   委托代理人王保林,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时,往往对于哪些是、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发生争议和分歧,这也往往成为不得不通过起诉离婚的原因之一。  我国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当前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分析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另一类是经人民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近年来沈阳地区一审法院受理的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虽然不多,但呈上升趋势,2002年新收案为24件,2003年新收案为39件,2004年新收案为79件,2005年新收案为91件。而经人民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
离婚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支持吗?
  案情简介:   李某与张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中,双方性格不和,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导致两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李某在法庭调查中就财产分配问题明确表示不需要法院处理共同财产、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债权债务及住房。2004年时,法院作出判决准许李某与张某离婚。判决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后离婚判决生效。   2006时,李某又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分割夫妻关...
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设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在夫妻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
  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财产制采用了法定财产制为主和约定财产制为辅,另有夫妻特有财产制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离婚时已经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是否以收入的比例享受共有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约定财产归属,不论各方收入情况如何,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离婚时,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离婚时,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应首先确定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依照不同的方法处理: (1)对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起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或...
如何分割无效婚姻的财产?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一般共有财产,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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