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裴卫青因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4)佛禅法民一初字第3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己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原告婚前一直患有精神强迫症。1993年5月原、被告双方在佛山市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2000年3月30日,双方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财产协议书”,约定夫妻共同财产除移动电话一部归原告所有外,其余财产,包括座...
保单是否可以作为分割?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呢?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
上诉人颜昇潮因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6)南民一初字第14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原、被告于1999年12月6日登记结婚,后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05年3月经原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2001年8月1日,原告曾向被告姐夫叶劲松借款20000元,因原告未能归还,叶劲松于2005年8月11日向原审法院诉请原告归还该款,原...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员):
作为姚某、杨某的代理人,参与其与冯某之间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的诉讼,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承望予以考虑。
一、本案并非分家析产纠纷,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原告在诉状中主张本案为分家析产纠纷,其目的是逃避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规制。分家析产纠纷的前提是: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而本案中,而原告与被告之间已经不是家庭成员关系(原告冯某与姚某于2008年8月17日离婚,...
免费法律咨询: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六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城...
现行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日益多样、丰厚,财产关系日趋复杂,为了更好地规范夫妻财产关系,婚姻法修正案对、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共同财产,婚姻法修正案规定: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除本法另有规定以外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
??含一部分单位补贴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近日,东城法院做出判决确认属于,并对一对离婚夫妇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
王女士与张先生离婚后,要求分割张先生的住房公积金。张先生认为,公积金是单位补助给自己的,属于专项补贴,不同意王女士的请求;张先生同时反诉,提出如果分割住房公积金,对王女士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也应该一起计算,平均分割。
东城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确认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由所在单位代扣代存的...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
在离婚事件此起彼伏的今天,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房子更是成为很多人离婚时争夺的对象。那么,婚前购买的房改房婚后面临拆迁,然后用拆迁补偿款购买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呢?日前的一起离婚案件中,青羊法院做出了明确的判决: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时驳回原告要求平均分割房产的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麦女士婚前从单位全款买了一套房改房。与原告黄先生结婚后,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