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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恋爱期间,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过分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给付的性质不好意思讲明白、写清楚,一旦分手就可能酿成纠纷。这里,我们从实践中总结出一些常见的案例,给恋爱期间的恋人们提个醒儿,恋爱需要感情的冲动,也需要理智的清醒。   慎重之一:购房出资要慎重。   恋爱的目的是结婚,婚房是恋人考虑的大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
  导读:夫妻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那么,对于夫妻财产约定形式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   1、夫妻财产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婚姻法规定了采取书面形式,由此可以确定口头约定、录音约定,包括录像约定等其他形式的财产约定均不符合法律的特定要求,属于无效约定。   书面约定是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定形式,但仅具备书面形式的...
擅自转让夫妻共有财产无效
  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对第三人...
什么叫同居财产分割?
  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
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
  案情   遭遇中年丧偶的关女士,多年来一直独自带着儿子生活。3年前,关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单身男子孙先生,接触一段时间后,两人决定一起生活。不过,由于二人都是再婚,顾虑挺多,便û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依照当地的习俗,简单办了结婚喜酒,便住到了一起。   经过一起努力,关女士两人经营了一家土杂商店,手头有了些积蓄。不幸的是,关女士在一次进货途中遇车祸身亡。关女士死后,留有一...
该案中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案情】   刘某(男)与刘某(女)于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因双方均已离异,通过交往,男方于2003年带着两个子女与女方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一直δ办理婚姻登记。同年7月,由男方出资(女方自认)在萍乡市购买了商品房一套,购房款为37522元。购房后,双方共同出资(男方称亦全部由其出资,但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女方只认可男方出资大部分)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购置家具。双方均认可装修、购置家具花费了10万元。从2003年开始...
离婚财产分割几个问题
  现在家庭收入已不单单是工资条上的数字了,像股权、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中财产性收益,在不少家庭已不鲜见。因而,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婚姻家庭领域里的财产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财产种类、财产争执标的额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在有的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 夫妻财产数额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感情&uci...
75万房屋拆迁款 离婚后归谁
  1997年,王某与前妻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张女士,隔年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由于双方性格各异,两人的婚姻生活也并不幸福。2009年4月,两人居住的房屋因门头沟区发展需要被列入政府拆迁范Χ,同年,张某就拿到了拆迁款75万元并带着这笔钱另找他处居住,这更加深了两人之间的ì盾,丈夫王某大怒,日前将妻子诉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初,张...
忘记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两年内仍可申请
  前不久,张女士听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想起自己2009年9月离婚时忘记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张女士咨询,能否再次向法院申请离婚时忘分割的财产?   丰台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可以向法院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无效婚姻(包括可撤销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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