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女仔付给原告丁金荣人民币22850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2月24日,杜春林以其做生意资金周转不来为由,在原告丁金荣处借款24000元,后经催讨,归还原告丁金荣1150元。7月30日,杜春林与原告丁金荣经核算,杜春林向原告丁金荣重新出具金额为22850元借条,尔后原告丁金荣多次催讨此款未果。2007年5月15日,杜春林病逝。为此,原告丁金荣多次向...
现行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同居期间财产、债务应如何处理。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
(1)如果夫妻财产是法定财产制,则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清偿。 (2)如果夫妻财产是约定财产制,约定一经生效,夫妻双方即应按约定的内容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只有在当事人明知约定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婚外情债谁来付 王芳(化名)和杨全(化名)均为泸州人,均以经商为业,只是王芳在泸州开店,杨全在成都自营一个公司,互无业务来往。1998年,他们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相识后,双双坠入爱河,杨全也不顾自己已结婚生子的现实,对王芳一见倾心,二人很快就成了难舍难分的“情人”。 斗转星移,岁月如梭。他们偷偷摸摸地“恋爱”三年多后,王芳要求杨全与妻子离婚,并与她结婚,杨全顾虑重重,没有离婚打算,王芳便心灰意冷,想一...
锦州市的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0年结婚。婚后张先生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张先生瞒着小李向朋友王某借款10万元。最后,李女士对张先生赌博的恶习忍无可忍,与其离婚。可没过多久,朋友王某找到李女士,声称其前夫张先生在他们离婚前借了他10万元钱至今未还,并要求李女士还款。李女士告诉王某其与张先生已经离婚,让王某找张先生去要钱。王某称,钱是在李女士和张先生离婚前借的,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李...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维持家庭的共同生活和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应当由夫妻双方负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
基本案情 赵某与李某于1998年相识,婚前赵某以手头紧需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3万元,并于1999年底出具了借条。2000年底赵、李结婚。2004年2月,赵某与李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同年6月,李某持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偿还借款3万元。他们间的债务是否成立,形成了不同的意见。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与李某结婚产生债的混同,李某的债权已归于消灭,应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赵某与李某结婚不产生债...
家庭经济本不宽裕,但丈夫为追求刺激,竟偷偷举债用于个人打牌赌博。7月30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离婚案,依法准许原告张某与被告黄某离婚,黄某婚内借款用于打牌赌博的债务张某无需偿还。
被告黄某与原告张某系中学同学,两人于1995年8月登记结婚,1997年生育一男孩,婚后两人感情较好。但2005年后,随着儿子的长大和家庭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黄某经不住外界的诱惑,经常与朋友在一起打牌赌博,不仅自己的...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有一句话大家也常听到: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出现金钱借贷该如何处理呢?常州的商先生最近就遇到了这种情况,自己向妻子借了一笔钱未归还,不料被妻子告上了法庭。
2007年3月,已是不惑之年的姚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她13岁商先生。初次见面,两人情投意合,闪电般地坠入了爱河。同年7月16日,两人便到民政部门申领了结婚证书。然而好景不长,婚后不满三个月,两人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