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欧阳某离婚;被告欧阳某应返还原告陈某人民币24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与被告欧阳某于2008年7月8日经吉安县玫瑰婚介所介绍认识,认识第二天原告就给付了3000元于被告,用于购买电动车。2008年7月22日,因双方领结婚证,原告给付被告礼金15000元,同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原、被告均为二婚。2008年8月2日,被告声称需还债,...
准新娘张某为了不与王某结婚,在结婚前的几天逃往外地,从此下落不明。王某见结婚无望,要求张某的父亲退还彩礼。日前,平阴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张某是平阴县城人,2006年6月经人介绍,她与在济南某有限公司工作的王某认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2008年2月,王某要求与张某结婚,但张某在与王某的接触中感觉王某不太符合自己的心意,便有意退婚,但遭到了王某及家人的拒绝。
张、王两家定于2008年5月1日二人结婚,...
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为结婚而对婚姻关系所作的事先约定。在我国,尽管现行的《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婚约,婚约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婚约却是男女结婚的一道“必经程序”,通常情况下,订立婚约要举行订婚仪式、男女双方及各自父母还要向未来的儿媳或女婿赠送订婚礼物及金钱(俗称聘金或彩礼),从婚约订立到正式结婚,男女双方家庭时常要向未来的儿媳或女婿赠送财物。...
秦皇岛市退休人员刘野2007年与哈尔滨下岗工人王善玲结识,并商议登记结婚。结婚前,王善玲要求刘野为其交纳拖欠的养老保险作为彩礼。刘野分两次将1.5万元汇给王善玲。后王善玲来到秦皇岛后迟迟不与他办理结婚登记,并回到哈尔滨,再也不与其联系。为了讨要1.5万元彩礼钱,刘野将王善玲起诉至法院。近日,哈尔滨道外区法院一审判令王善玲返还1.5万元彩礼钱。
案情回放女方让交纳养老保险当彩礼
今年63岁的刘野是秦皇...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与一般的赠与有所不同,彩礼赠送是有目的的赠与,是适龄男女订立婚约的一道程序,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结婚又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婚约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彩礼往往数额较大,在有些地区和家庭,为儿子娶妻而赠送的彩礼,甚至是老人的一生积蓄。在一方不守婚约或未能共同生活时,给予彩礼的一方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给以后的生活造成困难,因此基于公平的原则和禁止借婚姻...
忠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法院能否将这份协议作为判决的直接根据?学者对此存有很大的争议,有的认为该协议有效,有的认为无效;法院对夫妻忠诚协议从性质到法律效力的认定都不尽相同。但在离婚纠纷中,判决准予离婚的大多数法院还是支持夫妻忠诚协议有一定的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成立理由:
1、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相互忠实,夫妻忠诚协议实际上对婚姻法婚姻法的忠实效力义务的具体化,符合婚姻法的精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要遵守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双方签订了经济独立协议,离婚时还有帮助对方的义务吗?
(1)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协议婚后经济各自独立,应视为各自能够独立生活,有困难一方除非能够证明自己生活确实困难,否则离异时对方不承担扶助义务。
(2...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
在不久前上海市公证协会开展的“公证服务月”活动中,老年再婚夫妇公证遗产独立的情况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上升,单身老年人逐渐成为一支庞大的社会群体,老年人再婚以及婚后的房产、继承纠纷数量也随之增多。赵老先生原本居住在安福路,1995年安福路房屋动迁,赵老先生和妻子等人被安置到罗秀路的房屋内居住,2001年妻子去世。2005年,赵老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婚后,张女士的户口迁入罗秀路的房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