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3月2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擅自卖车给哥哥 妻子诉求合同无效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7-10-04 03:04: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16 ℃

  8月27日下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案。与一般案件不同的是,该案的原被告竟然是一对夫妻,而案件第三人却是被告的亲哥哥。

  原告阳女士与被告魏先生婚后十多年一直和睦相处。2005年1月20日,二人以丈夫魏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台进口小车,过起了“车族”生活。2007年6月29日,魏先生在未经财产共有人阳女士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小车卖给了本案第三人(被告的亲哥哥),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阳女士知情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魏先生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无效。

  庭审中,魏先生承认车辆买卖行为未经妻子同意,第三人对原被告所陈述的事实无异议。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之规定,当庭作出判决:被告魏先生与第三人魏某某之间买卖该小汽车的行为无效。

  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