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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准离婚 六个月再起诉
发布时间:2017-09-23 12:2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3 ℃

根据民诉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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