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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7-07-21 23:2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7 ℃

  在离婚分割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在分割财产时‌,‌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商‌在具体处理时‌,‌应把隐匿、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一份分给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方‌,‌以其他财产折抵分给另一方‌,‌不足的部分由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方给予赔偿‌法。
 
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还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
 
单位违反前述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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