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1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
    发布时间:2017-07-20 23:2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01 ℃

      途径的选择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至法院或是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起诉至法院;

      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

      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

      (1)调解 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规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