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线沟通,请点我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133-700-11000客服qq:请加微信咨询
微信号:lawyer02164
请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