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1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再婚夫妻之间的房产该怎么继承?
发布时间:2015-10-10 07:10:02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737 ℃

【案例】
        严某丧偶,有一个儿子。黄某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老人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严某的房子是和前妻结婚后单位分配并已经购买了产权,而黄某名下的房产是和前夫离婚时法院判给黄某所有。二人婚后居住在严某的房子里,而今严某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严某的子女要求黄某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1、严某的房产应该怎么继承?
2、如果黄某先去世,房产该如何继承?

【评析】
1、严某的房子因为在和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所以属于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前妻死亡没留遗嘱,前妻的一半转化为遗产,由严某和儿子共同继承。所以,对于房产,严某拥有大概四分之三的份额。严某去世时,因为也没有遗嘱,所以适用法定继承,该四分之三份额的房产成为遗产,由严某的再婚妻子和亲生儿子共同继承。因此,黄某依法能继承四分之三遗产的一半,也就是房产的八分之三。

2、如果黄某先去世,不留遗嘱的话,黄某名下的房产全部成为遗产,由严某和黄某的儿女共同继承。严某能取得三分之一的房产。

【结束语】
        对于再婚家庭来讲,如果想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则必须书立遗嘱,而起草遗嘱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在此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建议聘请律师协助处理遗产问题,能更有效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和意愿。

标签: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