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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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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生育不满一年不可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7-06-09 03:09: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59 ℃

      吴先生:我与妻子于2007年结婚,现有一女,刚满8个月。我们感情不好,经常吵闹,几乎不能共处一室。我准备到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法院会受理吗?

      律师:你现在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裁定驳回你的起诉。《婚姻法》第34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李先生:我花60万买了陈某位于鼓楼的房子。签合同当天,我就付清了房款,随后办理了过户手续。在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双方约定:陈某承诺在交接后30日内向公安机关办理完结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合同还约定,任何一方未按约履行合同条款则构成违约,如果陈某违约,则按我已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计算违约金,现我和陈某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但陈某户口至今未迁出,我该怎么办?

      律师:陈某未将户口迁出,已构成违约,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迁出户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近期各地的法院已公布了几起此类案件购房者胜诉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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