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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年4次起诉离婚 夫妻均以自杀威胁法官判决
发布时间:2017-04-30 17:3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67 ℃

  近日,达州万源市法院河口法庭庭长成功化解了一对夫妻3年内,丈夫曾4次向法院起诉与妻子离婚案件。因夫妻二人对婚后共同财产没达成统一协议,在法庭上,小夫妻俩均以自杀胁迫法院判决。后经调解,夫妻俩最终离婚,对其共同财产作出合理分配。

  男子3年内向法院申请4次离婚

  2006年,万源男子王某与苟某相恋后,开始了同居生活。2008年3月,王某与前妻离婚,与苟某结为夫妇,婚后没生育儿女。2011年3月 11日,王某再次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调解自愿撤诉;2012年4月20日,王某再次要求离婚,经法院劝解后撤诉;去年1月14日,王某第3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王某认为,自己与苟某无法相处,离家独自居住;今年3月19日,王某向法院第4次起诉离婚。

  小夫妻以自杀威胁法官判决

  经了解,夫妻二人的矛盾已不可调和,感情早已破裂。苟某同意离婚,离婚条件是,由丈夫提出离婚,财产属自己所有,且共同债务由王某承担。苟某扬言,若法院不能满足这个要求,仍判决离婚,她将在法院内自杀。

  王某认为,法院应分割共同财产,若法院再次驳回他的离婚申请,他也将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经调解,夫妻俩终达成一致意见,苟某给付王某房屋分割款5万元;王某不再享有房屋产权,苟某独自承担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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