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6-03-04 07:04:37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758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无效合同指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条件,则合同关系不应当成立合同不生效;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消灭已经生效的合同。

(2)无效合同肯定是当然无效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即使当事人不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终止合同的法定的事由,当事人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消灭了而国家不主动干预。

(3)合同被宣告无效后那么合同自始无效,会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主要是对将来失其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有些并不发生溯及既往只有某些被解除的合同溯及既往。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