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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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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 是权利也是义务
发布时间:2017-06-26 13:26: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6 ℃

  徐小姐:我朋友生孩子后就全职照顾小孩,因为担心辞掉工作后没有保障,就让老公写了一份保证书,如果男方出轨就净身出户,且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请问这样的保证书有效吗?

  崔律师:保证书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有效的,但对小孩抚养权的约定无效。保证书对财产部分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生效:1、保证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但抚养权具有人身属性,是父母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不能通过提前约定予以剥夺或放弃,且《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但该内容可以作为法院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

  唐先生:我将房子出租给了张某,约定不得转租。后张某转租给了徐某,也约定不得转租。徐某又转租给了不知情的郭某。直到租期届满我才发现上述情况,随即通知郭某腾房,但他认为其已付租金且对房子进行了装修,有权利继续租住,请问我的损失谁承担?

  崔律师:你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租赁期届满后有权要求郭某腾房。对郭某的装修损失,因徐某对郭某有隐瞒行为,应当承担郭某的损失,你没有义务支付该装修费。至于郭某逾期不履行腾房义务的行为,唐先生可以要求其支付占有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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