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3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女子状告前夫不尽抚养义务 要回孩子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7-06-22 23:2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5 ℃

      前夫是泥水师傅,没有固定收入,无法接送女儿读书,小陈(文中名字都为化名)认为其不尽抚养义务,要求变更抚养权。昨日,南靖法院判令变更,抚养费由小陈自行负担。

      2012年,小陈和丈夫小游离婚,女儿由小游抚养。今年6月,小陈起诉前夫,认为他不尽抚养义务,读三年级的女儿没人接送,无法读书,请求法院判决女儿由其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

      经查,小陈在企业上班,有固定收入;小游已再婚,当泥水师傅,没有固定收入。其女儿的生活起居、上学等基本由小游父亲照看。

      法院审理认为,小游对女儿的照料有不到位的情形,小陈有能力也愿意抚养孩子,为其提供较好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另外,经庭前征询两人现年9周岁又7个月女儿的意愿,其表示要随母亲生活。为此,法院认为小陈请求女儿变更由其抚养,理由较为充分。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