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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汉婚外同居生子 女子追讨抚养权诉诸法庭
发布时间:2017-05-23 01:2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3 ℃

  年近五旬的江苏镇江商人婚外租房,与一“90后”少女同居并生育一子。孩子两岁多,被男方抱走,不给女方抚养和探视,称是“借腹生子”。“90后”女子表示没有“借腹生子”一说,坚持自己抚养孩子,一纸诉状要求讨还抚养权。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1年,49岁的已婚商人张志平与21岁的李红通过网络相识,其后租房同居。2012年2月25日,李红生下一子张杨。张杨一直随李红生活,且由李红以母乳方式喂养。2014年9月28日,张杨被张志平抱走。(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张志平在庭审中陈述,他与配偶吴双未生育,收养一女张梅,张梅已成年,现在澳洲留学。他在镇江有一家钢材贸易企业和一家KTV,在镇江有5套住房,他完全有经济能力抚养张杨。张杨出生时,适逢吴双身体不好,怕吴双经不住刺激,故没有带回家。现在张杨在他父母家中,由他的父母代为照顾。

  李红现在镇江市润州区一家蔬菜经营部工作,为该经营部合伙人,月工资4500元。张志平与她同居期间,曾给她20万元,作为张杨的抚养费。李红认为她也完全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孩子从生下来,就一直随其生活,她也有亲属在镇江工作、生活,能够帮助她照顾孩子。因为吴双反感,张志平不敢把孩子带回家,而是把孩子送到了他皆78岁的父母那里,由他父母照顾。明显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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