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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轨生下一子需要给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9 ℃

  导读: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父母因离异而承担抚养费的我们还觉得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如果一个女子在婚期因出轨生了一个孩子,那么她要不要承担该孩子的抚养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法律咨询:我哥嫂已经结婚并生育有两个子女(女儿6岁,儿子4岁),因为家庭困难嫂子去年去浙江打工,可是在打工期间与男子甲某发展为情人关系,并且前不久为甲某生下一小孩,但是由于甲某父母强烈反对,嫂子目前自己带着小孩坐月子。因为在外面已经无依无靠,打电话回家请求原谅并有回家的打算,但是家里不想她带着那个小孩回家,所以现在全家都没有办法,同时因为距离遥远去一趟浙江也花销不少,所以请律师给个较好的处理办法。

  问题一:如果家里确定不准带那个孩子回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依法(不知道有没有这种法律)使甲某抚养孩子,如果孩子给甲某抚养,女方(我嫂子)是否需要给予抚养费?

  问题二:如果孩子必须带回家(真的不想),那么要通过什么途径使甲某给予充足的抚养费用?因为我家是云南的,甲某是浙江的,要在哪方相关部门提起上诉?上诉需要什么材料或证据?

  问题三:如果哥嫂离婚,应从哪方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同时嫂子能否构成重婚罪?并且要求嫂子给予两个孩子抚养费,孩子都要归在我哥的名下。

  律师: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答如下:

  问题一: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男方愿意抚养孩子,并且女方也同意由男方抚养。据此,您嫂子与甲某的孩子,除非甲某同意抚养孩子,如果甲某不抚养孩子,则孩子应当随您嫂子生活。

  并且如果孩子由甲某抚养,您嫂子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不支付,甲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您嫂子支付。

  问题二:如果孩子随您嫂子生活,可以要求甲某支付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某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甲某是孩子的父亲。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问题三:如果您哥嫂离婚,只需要提供您嫂子与第三者生育一子,则可证明嫂子属于过错方,可以据此判定您哥嫂夫妻感情破裂;同时由于您嫂子是过错方,可以要求两个孩子由您哥哥来抚养,您嫂子支付抚养费。由于您哥哥抚养两个孩子,抚养费比例比抚养一个孩子要求,一般不能超过您嫂子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关于您嫂子是否构成重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您嫂子在浙江打工期间与甲某虽然没有登记,但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此,您嫂子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她与甲某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邻居是否认为他们系夫妻关系,如果他们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尽管生有一子,也不能认定是重婚罪。

  综上所述,您嫂子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首先要看您哥哥能否原谅她的行为,如果您哥哥可以原谅其行为,建议一家人冷静后协商解决:如果您哥哥不能接受您嫂子的行为,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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