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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两次为一有妇之夫生女 两次起诉要求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5 ℃

  前两天,西湖区法院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这是同一个法官调解的同一女子第二次起诉同一男子的案件。

  2008年,27岁的上海刘小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杭州的自称公安民警的26岁孙先生。不久就发展成恋人。

  2010年3月,刘小姐辞去上海工作,瞒着家人来到杭州,和孙先生住到一起。

  2011年5月,刘小姐怀孕,此时,孙某才道出实情,他已经结婚,并有一个孩子,而且他也不是公安民警,而是小区保安。但是,孙说我会离婚的,再跟你结婚。刘小姐生下了女儿。从此,孙某再也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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