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母亲多年不付抚养费 儿子诉至法院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6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以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欧某已经8年都没有收到母亲的抚养费了,2015年欧某将母亲诉至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要求母亲支付8年的抚养费,并要求今后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近日,泾县法院审理了此案。

  欧某出生于2006年。2007年8月,其父母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中约定欧某随父亲生活,母亲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父亲负担教育费、医疗费。但母亲仅仅支付了2个月的抚养费,至起诉时已拖欠了92个月的抚养费。如今,欧某已入读小学,自己的父亲也重新组建了家庭,有了小孩。父母给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欧某的生活费、教育费。欧某故于2015年6月起诉到法院,要求母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以及今后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义务。而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之前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已经满足不了欧某的实际生活需要。由于欧某的母亲自己也没有没有固定工作且有小女儿需要抚养,故判决母亲每月支付400元的抚养费,并将拖欠的抚养费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