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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应该注意哪几个时间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8 ℃

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应该注意哪几个时间问题? (1)什么时候能够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主要 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①在婚姻

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应该注意哪几个时间问题?

(1)什么时候能够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主要

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

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②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

规定中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

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

定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

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

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

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

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

起诉。

④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

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为了离婚获得赔偿而收集证据时,应该注意证据的有效性

以及搜集手段的合法性。

(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

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二离婚过错赔偿的规定,书面

告知当事人。司法解释对这条规定强化了法官的责任,确保打离婚

官司的人都知道自己有向过错方提起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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