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婚内与人同居 自知理亏赔偿五千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1 ℃

屏山县福延镇男青年吴刚与王兰经人介绍恋爱后于1988年2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关系尚好,先后生有一男一女。为改变家庭环境、提高生活质量,2003年2月

屏山县福延镇男青年吴刚与王兰经人介绍恋爱后于1988年2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关系尚好,先后生有一男一女。为改变家庭环境、提高生活质量,2003年2月吴刚到新疆打工,王兰则到宜宾打工。然而,面对外面世界的各种诱惑,久居乡下的王兰心动了。到宜宾后不久,王兰即和一男子在宜宾租房同居近3年。为解除和吴刚的婚姻,王兰最终向法庭起诉离婚。

在庭审中,吴刚举出王兰与人同居事实,并要求妻子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王兰承认自己在与吴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男子同居的事实,自知理亏的妻子主动提出了赔偿5000元的调解意见,丈夫也接受了5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