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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虐待家庭成员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3 ℃

对虐待家庭成员的处罚 《》四十三条规定“实施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对虐待家庭成员的处罚

《》四十三条规定“实施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被虐待人而言,其自身的维权意识十分重要,当自己被虐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有关部门对施虐人的教育、批评、行政处分(罚)无效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在人民法院认为施虐人已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应立案侦察,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依法对施虐人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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