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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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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隐藏出轨事实妻子离婚后要索赔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9 ℃

  济南市民杨女士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就已有外遇,还想方设法诱导自己提出离婚,杨女士心有不甘,现在想要追究前夫的法律责任,近日,她找到李卉律师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2010年我认识了前夫李先生。次年3月我们登记结婚,后来生了一个女儿。婚后,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差,我尽力做好一个妻子的本分,但他总是对我挑三拣四。2013年3月,我实在无法忍受,提出离婚。没想到他很痛快就答应了,我们协议离婚。

  今年7月,我从朋友那里得知,从2011年我怀孕,前夫就已有外遇。跟我离婚后,更是光明正大与那名女子同居,不久前结婚了。我特别气愤,他之前是故意气我,希望我主动跟他离婚。我想问:现在我已经和前夫离婚一年多了,我还能不能要求他承担过错责任?

  李卉律师团队(李卉律师担任负责人的泰泉律师女性维权部成立于2009年,是省内第一个独立挂牌成立的律所女性维权部。该团队全部由经验丰富的女律师组成,成立之初就确立并多年坚持“只为女性服务”。该团队2013年荣获济南市妇女工作创新奖、历下区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等。主要擅长离婚财产分割、家暴维权、女性私人律师。李卉团队出品《女性维权》、《反家暴社会责任报告》等期刊也可致电索取。)点评: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在婚内隐瞒了有外遇的事实,离婚一年后杨女士才发现。在法律上,若杨女士想要在离婚一年后追究男方的过错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是很难得到支持的。即便杨女士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主张,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才能获得损害赔偿。

  李卉律师团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大部分女性婚后为了家庭和孩子会付出更多,有的女性甚至选择做家庭主妇,往往对男方的收入情况、社会活动等难以掌握。因此,女性朋友在婚姻生活中切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围灶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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