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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离婚,能否单独请求离婚赔偿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5 ℃

  一、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主要是用于离婚之间的主张,全称是离婚损害赔偿。所以,就单单从损害赔偿的概念上就可以判断,要是不想起诉离婚,只想请求损害赔偿的是无法无据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所以,当事人要是不想离婚的是无法主张损害赔偿的,千万不能混淆这个概念。如果双方感情确实难以维系,而且主要过错在于对方的,建议就是起诉离婚然后就能够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二、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1、《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男方不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男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形有三种: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了解了上文之后,我们得知,夫妻要是不起诉离婚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能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因为法律中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是便随着离婚而要求的一种赔偿。当然,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男方不能单方面的提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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