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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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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怎么收集离婚案件中不动产的证据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2 ℃

  1、对于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或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可取得房产权利证书;若取得房产权利证书有困难的,或者产权登记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可以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到房屋登记主管政府部门调取房产预售、销售的备案或登记信息,同时准备好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书证。

  2、若房产权利证书上载明有未成年子女之外的第三人共有人的名称,因房产涉及案外人权益,法院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

  3、若当事人以向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涉案房产,则律师需要向客户了解该套房产首付情况、婚后还贷情况及尚欠还贷余额,可以准备购房合同、抵押、还贷账户还款明细等书面证据。

  4、若购房款出资来源涉及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的个人财产,可收集出资来源的证明,涉及第三人出资的,也可一并收集证明债务存在或赠与成立的相关证据。

  5、若双方当事人可能对待分割房产的市值分歧较大的,应尽量了解涉案房产的市场价值的信息,并收集相关证据。

  6、如有必要,律师可对分割房产目前的居住人情况调取证据,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另有房产或居住场所进行取证,必要时可到房产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取证。

  7、对于待分割房产有案外人主张所有权的,可告知委托人与案外人可另案诉讼解决,并可将相关物权诉讼判决作为婚姻家庭案件的证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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