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1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离婚案件调解的三种结果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3 ℃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会产生三种不同的结果:
    1、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离婚诉讼。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需要发给调解书,但要将调解的笔录存档。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离婚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
    人民法院应按照协议离婚的内容制作调解协议书,发给双方收执。
    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
    3、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继续进行。
    这种情况既可能是原告坚持离婚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可能是当事人虽然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能达成协议。
    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及其他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