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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被判作离婚证据的短信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90 ℃

  案例:

  丈夫发现妻子手机上暧昧短信。妻子红(化名)与丈夫伟(化名)于1990年确定恋爱关系,1996年8月21日登记结婚。1998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从1990年到2002年这长长的12年间,妻子红与丈夫伟的关系一直很好。一条短信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幸福家庭的平静。

  2004年10月6日国庆节期间,丈夫伟在妻子的手机上发现了这样一条信息:“红儿,今天忙么,睡午觉了吗,想我吗,我很想你。”看到这条短信后,丈夫顿时“炸”开了,找到妻子要求解释清楚。从妻子那里,伟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同事开的玩笑。”就这样,夫妻俩的感情跌到了最低谷。在分居两年多后,妻子红向法院提起了离婚。

  审理中两人各执一词:

  在审理中,妻子红称伟心胸狭窄,无端猜疑,为自己同事发的玩笑短信之事,而猜疑自己品行不端,夫妻沟通更加困难。虽然组织调节,双方感情仍无改善,并开始破裂。同时,伟对家庭极不负责,其生活随意,性情放纵,不检点个人行为,不忠实夫妻感情,现要求离婚。

  丈夫伟在法庭上称,夫妻两人婚后感情原一直很好。2004年国庆长假期间,无意发现一条别人发给红的暧昧短信,看后很生气,追问是谁发的,红先不说,后称是同事所发开玩笑。此事发生后,两人经常吵架,关系变得不和睦。而且事后,红还到处诽谤他作风不检点等,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他同意离婚。

  暧昧短信作证据判离婚:

  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在判决书中,法院将这条暧昧短信作为证据采纳,并认为夫妻之间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皆由妻子红收到的这条短信而起。现双方分居两年多,期间没有夫妻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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