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1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去台人员与其留在大陆的配偶的婚姻关系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9 ℃

      (1)双方分离后,未办离婚、且均未再婚的,承认其婚姻关系存续。

      (2)双方分离后,留在大陆的一方依据法律与去台一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双方均未再婚,现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按复婚的有关规定处理。

      (3)双方分离后,去台一方按照台湾有关法律与留在大陆的一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双方均未再婚的,现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可承认其婚姻关系存续。

      (4)双方分离后,一方或双方再婚的配偶已离异或死亡,现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5)双方分离后,一方或双方再婚后的配偶健在,现双自愿恢复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应按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先与再婚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再按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李小娟

    "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