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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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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离婚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86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离婚的情况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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