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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存漏洞 单位未签合同难辞其责
简述: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提供证据证明向劳动者要求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提供了电脑页面截屏,拟证明原告曾制作了劳动合同,被告认为从未收到。但律师指出电脑页面截屏未经公证,电子资料具有可更改性,法院最终支持了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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