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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虐待妻子致死被判虐待罪
发布时间:2018-08-19 22:19:32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14 ℃

夫妻本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神圣的,夫妻俩都要为维系幸福美满的婚姻和家庭而努力。但是,也有些人不懂得珍惜,甚至在婚内对自己的配偶进行虐待和家暴,上海刑事律师指出这样的行为不仅会触犯虐待罪,还会破坏夫妻感情和家庭。

丈夫虐待妻子致死被判虐待罪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02年,被告人卢某经介绍和被害人周某结为夫妇,因卢某经常对周某实施家暴,2004年1月周某和卢某离婚,2009年8月两人复婚。在共同生活期间,卢某经常无故殴打、辱骂周某,致使周某多次受伤,每次在周某受伤后,卢某都悔不当初,写保证书、找亲友作证,甚至还有一次切下自己的小拇指以挽回周某,周某也因心疼两名子女(均未成年),就继续和卢某一起生活。2017年7月27日下午,被告人卢某酒后返回家中,见妻子衣着比较暴露便辱骂、争吵,后两人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在争执的过程中,周某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周某系在患有间质性心肌炎、右冠状动脉开口狭窄等病变较明显的基础上,与他人争执过程中因情绪激动等因素的诱发作用下,导致急性心力衰竭而猝死。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卢某与被害人周某的父母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七万元,取得谅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鉴于被告人卢某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并对被害人的父母进行赔偿,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且其子女尚未成年,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沪律网提示:我国刑法上规定了亲告罪,即只有在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在被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侵害事实的存在也不予处理。亲告罪包括五种: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及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上海刑事律师表示:本案中卢某经常对周某进行家暴,情形恶劣,构成了刑法上的虐待罪。原则上讲,虐待罪是亲告罪,即只有被害人告诉才处理,但是本案中周某已经死亡,没有能力告诉,并且因卢某的虐待行为导致了周某的死亡,在没有周某的告诉下,法院也可以依法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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