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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商场单方解约合同并扣除押金,这样做合理么?

我司于2019年6月份与上海某商场签署商铺,为期两年。主营业务为湖北小吃。 现在由于疫情,我司所有核心人员均被限制在湖北及湖北周边,无法返沪。且位于日月光中心的房租在疫情发生前如约缴纳至2月份。 疫情爆发后,商场的工作人员于2月初联系我司,提出减免半个月房租福利。但随即于2月中旬,又催促我司缴纳2月至4月房租,且之前许诺的福利也被撤回。 针对我司特殊情况,核心员工无法返沪,无法操作公司帐户进行缴纳的情况下,多次的跟商场相关负责人商讨无果后,我司于3月6日收到商场单方向的合同解约的通知,不光扣除我们3个月的押金,同时还要求我们10日前搬离,如不搬离则清场处理。 在不可抗力的原因下,商场完全不考虑我司特殊情况下单方解约,这不光对我们在仍需支付员工工资情况下,雪上加霜,甚至可以让公司倒闭。 为了保障我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司近日向法院提交诉状,提起诉讼。

律师回答
尤辰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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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于疫情的原因,造成你无法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是不能解除合同的,你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点赞(0) 2020-03-11
董先生 提问于 4年 以前

我司于2019年6月份与上海某商场签署商铺,为期两年。主营业务为湖北小吃。
现在由于疫情,我司所有核心人员均被限制在湖北及湖北周边,无法返沪。且位于日月光中心的房租在疫情发生前如约缴纳至2月份。
疫情爆发后,商场的工作人员于2月初联系我司,提出减免半个月房租福利。但随即于2月中旬,又催促我司缴纳2月至4月房租,且之前许诺的福利也被撤回。
针对我司特殊情况,核心员工无法返沪,无法操作公司帐户进行缴纳的情况下,多次的跟商场相关负责人商讨无果后,我司于3月6日收到商场单方向的合同解约的通知,不光扣除我们3个月的押金,同时还要求我们10日前搬离,如不搬离则清场处理。
在不可抗力的原因下,商场完全不考虑我司特殊情况下单方解约,这不光对我们在仍需支付员工工资情况下,雪上加霜,甚至可以让公司倒闭。
为了保障我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司近日向法院提交诉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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