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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团购费,没有发票,不计入房款

2016年12月在海宁买房,总价77万。合同只有67万。第三方电商(上海电商)收团购费,没有发票,收据。我手里有十万小票,团购协议。请问,收团购费合法吗?该怎么样追回来?

律师回答
尤辰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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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给付的款项,无法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发票。

点赞(0) 2018-10-17
枫的叶 提问于 6年 以前

2016年12月在海宁买房,总价77万。合同只有67万。第三方电商(上海电商)收团购费,没有发票,收据。我手里有十万小票,团购协议。请问,收团购费合法吗?该怎么样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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